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编制政策有关要求,在预算编制“一上”阶段,200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类项目及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类项目必须由省财政进行投资评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须纳入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只涉及2024年拟建200万元以上基建维修类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类项目,包括大数据、信息化应用系统(含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数据库系统等)、信息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项目。
二、工作安排
1、基本建设工程类项目归口基本建设管理处管理、维修修缮类项目归口后勤保障部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归口网络中心管理。
2、各单位、各部门对照申报范围,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十四五”规划,确定2024年拟申报基本建设工程类、维修修缮类、信息化类项目,并于5月30日之前向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报(具体申报内容和格式附后)。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2024年拟建项目进行审核,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意向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拟纳入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于6月10日之前报送计财处·国资办。
3、计财处·国资办根据拟纳入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组织专家于6月20日之前进行预算评审。评审结果于6月30日之前提交学校审定后上报省财政厅,并按照要求进行省财政投资评审。
4、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将纳入学校2024年项目库,作为安排2024年预算项目的重要依据,若属于投资评审应评未评项目,一律不予纳入预算。
三、相关事项
1、属于新增资产配置的项目,项目单位须按照计财处·国资办相关要求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2、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项目单位须按照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3、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预算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欣、谢金芝 电话:3590752
附件:1、基建维修类项目预算编制资料清单
2、信息化类项目预算编制资料清单
3、项目申报文本
4、省财政评审专项建设项目表
计财处·国资办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