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发﹝2020﹞19号 关于召开湖北文理学院第七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上传时间:2020-10-28

校青发﹝202019号



关于召开湖北文理学院第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二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学生会研究,报市学联批准,决定于202010旬召开湖北文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次学代会)。现就筹备召开第次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010,会期半天。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学联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湖北文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下一年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学生为建设以交通为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领导讲话。

(二)听取和审查湖北文理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湖北文理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20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30%,少数民族代表有一定比例。拟定特邀代表20名。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三)代表条件: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大学生,而且应是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3.成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大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大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大学生的民主权利。

(四)代表产生办法:以各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经班级团支部和院系团组织推荐,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校学生会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周建修 王瑶珺

副组长:    胡德坤  张世伟

:            范晓露  王雨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学院学生会和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全大学生,为学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青春。

(二)认真组织。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学院学生会要按照第次学代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动,认真学习基层选举规则,认真组织代表选举,确保第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深入广泛地在全体大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组织有效的宣传和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使全体大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学代会。在学代会召开之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优良学风迎接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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