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发[2018]27号关于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的通知
来源:校青发[2018]27号    上传时间:2018-09-21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文理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实施“班团一体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2018级学生团支部。

二、实施办法

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发挥团支部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

三、实施时间

各学院团委在10月10日前完成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工作,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报推进落实情况。各学院团委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情况将作为“两红两优”评选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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