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发[2016]48号
湖北文理学院“十大学术英才”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校园建设,营造学生热爱学术、参与科研、研有所获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湖北文理学院“十大学术英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文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良好的学术精神、遵守学术道德。
其他条件:
(一)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专利、认证、立项等);
(二)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
(三)有公开发表的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学作品;
(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社会调查报告;
(五)曾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人选。每个学院推荐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包括3人)。
(二)各学院指导学生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十大学术英才”申请表(见附件),2016年12月9日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校团委李宇老师。
(三)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并公示,发文表彰。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部(处)·团委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湖北文理学院“十大学术英才”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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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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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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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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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在班级中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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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专利、认证、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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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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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开发表的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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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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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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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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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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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