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青发[2016]26号
关于表彰2016年湖北文理学院“五四文化艺术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分团委:
在五四青年节期间,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魅力,校团委组织开展了“五四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在“青春之歌”歌咏比赛、“梦想在镜头中闪光”摄影大赛、“我为两会代言”辩论赛等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艺术校园”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各学院分团委和广大青年学子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附件1:“五四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附件2“五四文化艺术节”专项活动获奖名单
附件3:“五四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者名单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
“五四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文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2:
“五四文化艺术节”专项活动获奖名单
一、“青春之歌”歌咏比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美术学院
二等奖:教育学院
管理学院
三等奖: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特殊贡献奖:音乐学院
最佳表演奖:大学生艺术团
二、“梦想在镜头中闪光”摄影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教育学院 姜昆《春华秋实》
二等奖:经济与政法学院 柯瑾瑜《追梦,一直在路上》
教育学院 郑章梦《上善若水》
三等奖:文学院 杜广明《校园一角》
教育学院 周晏 《灿烂青春》
文学院 李小兰《生活的本质》
三、“我为两会代言”辩论赛获奖名单
团队一等奖:
陈欣蕾(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陈静(经济与政法学院)
张楚怡(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黄米(经济与政法学院)
团队二等奖:
刘应楠 (经济与政法学院) 曾宝宝(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凡仁美 (经济与政法学院) 于果(医学院)
四、“我的大学时代”微电影和DV作品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文学院 黄世威 《寻梦襄阳之菩提之路》
二等奖:文学院 黄国豪《警察 杀手 医生》
文学院 王学敏《希望》
文学院 潘家浩《救赎》
三等奖:文学院 陈军《幸福的定义》
文学院 周小榆《跟踪者》
文学院 柯飞《驭望》
文学院 王茜《陈老巷》
文学院 付帅《为阿姨减负》
优秀奖:文学院 张和涛《梦舞鞋》 文学院 夏坦《蚕豆》
文学院 张梦瑶《后山》 文学院 黄国豪《野马尘埃》
文学院 张文爽《无声的爱》 文学院 纪月《向阳花》
文学院 郑海英《24Hours》 文学院 孙颖琦《工厂》
最佳摄影奖:潘家浩、夏坦、杨明、徐政涵、于喜海、付帅
最佳美工奖:秦春蕾、付睦、安双飞,皮文静、肖杨
最佳配乐奖:李垒、高雅婷、张鹏、陈晓坤、范东禹、马红玲
最佳编剧奖:赵玲、白皓、刘树奇、蔡传浩、秦艺、刘永昶
附件3:
“五四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者名单(共28人)
任志敏 尹博文 郑章梦 吴吉福 乔梦雪 陈家燕 程 燕
陈俊岚 冀晓雪 张鸿浩 曾博宏 曾傲雪 柴雨薇 李金伟
高永恒 陆松强 刘城妍 王佳姝 郑 杰 刘 潜 李警梅
吕 品 朱璐婵 王明峰 程百扬 雷清瑶 胡宗念 李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