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强化各学院分团委在社团建设中的基础性指导作用,推进“社团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为“五个校园”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就建立健全社团联合会各二级学院分会组织机构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已建立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组织机构的学院应根据工作实际,参照学校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社联分会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选配好学生干部。
2、已建立社团管理部门等相应社团指导管理机构的学院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综合管理部门的人员、职责等一并划归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进行管理。
3、未建立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组织机构的学院应参照学校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建立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明确工作职责,选配好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指导与培训,做好与校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分团委的工作对接。
二、明确工作定位职责
1、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校社团联合会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全校的社团建设与发展工作,主要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二级学院分党委领导、分团委指导下的社团联合分会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
2、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机构设置。学院分会一般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至3名。部门设置可参照学校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
3、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主要工作职责。制定社团发展总体规划并督促落实;做好社团工作业务指导,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指导社团做好社团注册、年审及财务管理;开展社团业务培训,指导社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社团活动审批报批、宣传推介,统筹社团外联工作;处理社团及社团成员投诉与纠纷,维护社员正当权益。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组织机构的建设工作,利用本学年学生群团组织换届契机,通过专人指导、明确职责等方式,建立健全学院分会组织机构,夯实学院社团建设工作基础。
2、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将社团联合会学院分会机构调整及换届结果报送校团委132办公室。
联系人:程威(612935)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