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admin    上传时间:2015-03-31
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进一步营造优良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增强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先进集体 优秀分团委•学生会(共6个) (先进集体由校团委统一评比。各学院需对照申报条件,将申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二)先进个人 1. 优秀共青团干部(共253名). 2. 优秀共青团员(共695名) (先进个人由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表进行院内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的纸质及电子版报校团委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分团委•学生会申报条件 (1)该集体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2)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团组织生活、五四评选、推优入党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使各项工作能对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上进起到良好的激励影响; (3)该集体成员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该集体成员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态度端正,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支部全体人员的比例达80%; (5)该集体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主题团日等活动,且富有特色,有活动记载;暑(寒)期社会实践有特色,有影响力;支部的活动建设能形成具有个性的成果展示,并在学校新闻网或其他新闻媒体上予以报道。 (二)“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预备)党员,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责任心。 (2)能独立做好团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心帮助团员进步,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4)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在班上前30%内,获得过至少一次奖学金。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义工”活动。 (6)热爱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熟悉团的业务,团工作成绩出色,本年度学习成绩无挂科,无重修现象。 (六)“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2)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一定工作成绩。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义工”活动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本学年内无挂科、无重修,学习成绩在班上前20%内,在校级以上各类活动或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者,或受到学校的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应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委为单位,在广泛发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程序产生。 2.各基层团委对本次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动员,及时上报评选表彰名单和材料,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学校将在“五四”前后召开表彰命名大会。 3.各基层团委要把“五四”评选工作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团员青年成长发展的舆论导向和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成才。 四、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 先进集体由校团委统一评比。各基层团委需提交先进集体申报表及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个人由学院进行院内评选,评选结果纸质及电子档报校团委备案,申报表各学院自行留存。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13日(星期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时间安排。 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2日,各院(系)团组织宣传、开展评选。 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5日,团委审核筛选及公示。 2015年4月16日――4月17日,接受反馈意见,确定表彰名单(名单将公布在校团委主页)。 2015年4月下旬,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 联系电话:0710―3590732 邮 箱:519683762@qq.com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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