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且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团员青年。
2.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是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团员;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基本原则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
“推优”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三、工作时间
2022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党委确定。各团支部组织召开两次“推优”大会,分别为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推优”工作程序
(一)“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各学院团委根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定。
(二)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三)“推优”大会的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满足“推优”条件且团员投票半数以上者方可推优,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非团员同学意见。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先在团支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确保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职责。学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加强对本单位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
2.根据团中央要求,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3.在“推优”过程中,自觉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推优”工作,做好“推优”大会的会议记录,材料归档的留存备查。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优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2月10日前,各学院团委将《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附件1)、《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word版本及扫描件)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qtwyh_hbuas@hbuas.edu.cn
联 系 人:程威 刘琰琰
联系电话:0710-3590732
附件:1.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2.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度湖北文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4.2020-2021学年度湖北文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优秀学员名单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窗体底端
附件1: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 )年( )半年 |
团委负责人: (学院团委公章) 推优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学院 |
团支部 |
姓名 |
性别 |
入团时间 |
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
备注 |
1 |
政法学院 |
社工202101 |
李##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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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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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
( )年( )半年 |
团委负责人: (学院团委公章) 推优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学院 |
团支部 |
姓名 |
性别 |
入团时间 |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备注 |
1 |
政法学院 |
社工202101 |
李##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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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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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0-2021学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
工程”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54人)
张舒竹 邹明玲 张金洺 叶思宇 苏 芮 姚 行
尹大洋 庹 豪 周晓玲 熊 奇 李 卓 蔡 益
柯 璐 周 薇 刘晓红 张诚贶 郭章翔 吴紫怡
万思语 兰天翔 马洋文 李新月 蒲雪菲 周丰盈
黄晗一 张馨文 方 胜 李恒晖 武骜琦 文婵婵
韩沛孜 汪伟豪 龚元弘扬 马玉栋 王雨澍 谭 俊
刘思佳 王 晗 梁云峰 林 红 阿旺仁青 彭雅琴
李 燕 刘迎凯 邱杨雨婷 尚雨婷 孙成豪 文小华
易云天 刘思颖 陈晓敏 乔博春 危 琪 熊梦璠
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
工程”培训班优秀学员名单
(8人)
柯 璐 周 薇 刘晓红 张诚贶
郭章翔 张金洺 武骜琦 吴紫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