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上传时间:2022-10-05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且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团员青年。

2.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是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团员;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基本原则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

“推优”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工作时间

2022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党委确定。各团支部组织召开两次“推优”大会,分别为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推优”工作程序

(一)“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各学院团委根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定。

(二)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三)“推优”大会的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满足“推优”条件且团员投票半数以上者方可推优,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非团员同学意见。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先在团支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确保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职责。学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加强对本单位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

2.根据团中央要求,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3.在“推优”过程中,自觉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推优”工作,做好“推优”大会的会议记录,材料归档的留存备查。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优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2月10日前,各学院团委将《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附件1)、《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word版本及扫描件)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qtwyh_hbuas@hbuas.edu.cn


人:程威  刘琰琰

联系电话:0710-3590732


附件:1.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2.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度湖北文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4.2020-2021学年度湖北文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优秀学员名单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512

窗体底端


附件1: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年(   )半年

团委负责人:      (学院团委公章)                       推优时间:        

序号

学院

团支部

姓名

性别

入团时间

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备注

1

政法学院

社工202101

##


20220910


































































































































附件:2:

学院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


      )年(   )半年

团委负责人:      (学院团委公章)                       推优时间:        

序号

学院

团支部

姓名

性别

入团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备注

1

政法学院

社工202101

##


20220910



































































































































附件3


2020-2021学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

工程”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54人)

张舒竹 邹明玲 张金洺 叶思宇

尹大洋 周晓玲

刘晓红 张诚贶 郭章翔 吴紫怡

万思语 兰天翔 马洋文 李新月 蒲雪菲 周丰盈

黄晗一  张馨文 李恒晖 武骜琦 文婵婵

韩沛孜 汪伟豪 龚元弘扬 马玉栋 王雨澍

刘思佳 梁云峰  阿旺仁青 彭雅琴

刘迎凯 邱杨雨婷 尚雨婷 孙成豪 文小华

易云天 刘思颖 陈晓敏 乔博春 熊梦璠




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

工程”培训班优秀学员名单

8


刘晓红 张诚贶

郭章翔   张金洺   武骜琦   吴紫怡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邮编:44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