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湖北文理学院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
来源:    上传时间:2022-03-31


近日,国家民委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湖北文理学院跻身其中。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共命名236个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此次获批是国家民委对湖北文理学院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推进“格桑花”赴藏支教工作的充分肯定,将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宣)

原文链接:https://epaper.hubeidaily.net/pc/content/202201/30/content_152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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