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参加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暨购买服务签约仪式
来源:校团委宣传网工部--葛定财    上传时间:2015-06-01

    5月28日,湖北省民政厅在武汉举办了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班暨购买服务签约仪式。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金鹏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各市、州、直管市及松滋市、石首市、老河口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主要负责人,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等市的11家购买服务乙方(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彭文洁主持了培训班及签约仪式。我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襄阳市致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长何晓红教授参加了此次会议。
    签约仪式上,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与11家社会组织签订了15个购买服务协议。由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发起成立的襄阳致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为襄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的签约机构,将运用专业服务介入襄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签约仪式后,各签约单位交流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购买服务项目的干预帮扶对象、阶段步骤、帮扶举措等有关情况。湖北文理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授、襄阳市致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长何晓红就签约项目《社会工作介入襄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实施方案做了发言并现场回答了省民政厅领导的提问。
    金鹏副书记代表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下一步项目实施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救助机构、专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要带着真情实感做好干预帮扶工作。二是专业化实施,确保购买服务项目效果,包括专业理念定位、专业需求服务、专业服务方案、专业工作队伍、专业组织制度、专业考核评估。三是社会化运作,努力打造湖北购买服务新模式,包括工作力量、工作载体、志愿者、运行机制的社会化等。赵显富副厅长对各签约单位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分类评估、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协议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迅速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点的工作模式。一是要坚持公益为本,充分认识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确保做实做细,积极探索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方法。三是要加强联系互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07年社会工作专业成立以来,我校经济与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主动走出校园,为襄阳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服务。2011年以来,在与襄阳市救助管理站的合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验和做法,此次成功签约社会工作介入襄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后,将组织专业团队,对樊城区87个社区逐一摸底排查,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开始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进行介入帮扶,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用专业知识服务襄阳地方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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