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2025——2026 学年度校级团学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广大同学: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我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团学改革,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团学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团学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校团委拟在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学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人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竞聘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精干高效、确保稳定、择优录取
三、竞聘岗位
岗位及职数对照校级各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附件2、3、4、5)。
四、竞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 40%(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 30%),无挂科;
5.学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低于 20 小时;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康状况良好,达到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①校级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成员
1.符合基本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一年或以上的团学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组织管理、语言表达能力,曾担任院、校级学生组织骨干优先;
4.校级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为在读研究生、2023 级或以上本科学生担任;
②校级团学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
1.符合基本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3.热心团学工作,有奉献精神,在院、校级学生组织有任职经历者优先,原则上以 2024 级或以上学生为主;
五、领导小组
为确保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竞聘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 2025——2026 学年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龚丽丽
成 员:韩鹏、王美楠、亢雪山、唐棻、张哲怡、杜可豪、张昕亮、邱刚、赵雅洁、胡熠暄、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亢雪山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慧园 106 办公室)。
六、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报名。各学院团学组织对照竞聘岗位及职数,广泛宣传动员符合竞聘条件的学生参与竞聘。拟竞聘人员按照各机构设置、岗位职数(附件 2、3、4、5),对照竞聘条件,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竞聘表》(附件 1),于 6 月 16 日前报校团委邮箱 gqtwyh_hbuas@hbuas.edu.cn
(二)资格审查。6 月中旬,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公告的形式告知审查通过的竞聘人员。
(三)考核与面试。6 月下旬对拟任职人选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践锻炼等方式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四)公示与任用。校团委按要求召开组织换届会议,确定任(聘)职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校团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协助做好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遴选工作。
2.坚持标准。按照品学兼优、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择优录取,不辜负学校广大师生对学生干部的期望。
3.规范选拔。对在学生干部遴选工作中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已聘任者,解除聘任。对违反纪律者要严肃处理。
4.顺利交接。学生干部调整期间,各团学组织原任干部要继续开展好各项工作,待调整工作完成后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八、其他
1.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
2.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换届工作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建议在 6 月份完成)。
联系人:亢雪山
电 话:18771577852
邮 箱:gqtwyh_hbuas@hbuas.edu.cn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校级团学组织干部竞聘表
2.湖北文理学院团委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3.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4.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5.湖北文理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