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机关及附属单位联合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青年五四奖章
(二)“两红两优”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员
4.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范围
(一)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对象为全校35周岁(1990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和在校(籍)学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二)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基层团委;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基层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师生中的优秀团员青年;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对象为全校各级团组织中的优秀团干部。
三、申报、评选条件
(一)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对象为湖北文理学院青年教职工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踊跃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积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的威信,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3.积极服务社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4.曾获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5.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评选对象为在校(籍)学生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各学期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3.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并获得校、院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4.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
5.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青年学生。
申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已获评“湖北文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评。
(二)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本级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系统。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急难险重新”工作争先创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能够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系统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成绩突出;在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青少年关爱、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作出贡献;
2.支部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团组织活动出勤率在95%以上;
3.认真贯彻各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4.能按期组织所属团员参加组织生活,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
5.能认真组织活动,支部成员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6.能较好地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
7.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违纪行为,上一学年成绩及格率不低于80%。
(四)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挂科现象;
5.评选学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低于20小时;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康状况良好,达到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刻苦勤奋,综合排名在班级前20%;
3.在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校园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刻苦勤奋,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
3.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表现突出,具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忠于职守,办事公道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开拓创新意识强,主持并出色完成至少2项工作任务。
四、表彰名额
(一)青年五四奖章 择优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委 9个左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学校团支部总数10%
(四)优秀共青团员 学校团员总人数5%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校团员总人数2%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青年五四奖章由各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最多推报1名个人和1个集体(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推荐、各基层团委组织评选(2024级新生团支部不参加此次评选),经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统一发文表彰。五四红旗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三)相关评选材料电子版,须于4月21日前,打包命名为“学院名称+五四评选材料”,以邮件方式统一报送至校团委邮箱gqtwyh_hbuas@hbuas.edu.cn。纸质版材料,留二级学院备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 鹏 亢雪山
联系电话:15871079839
附件:1.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湖北文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3.“湖北文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湖北文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汇总表
5.“湖北文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汇总表
6.2024年度“湖北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7.2024年度“湖北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8.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9.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10.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11.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12.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13.事迹材料样式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