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国旗护卫队章程
来源:    上传时间:2016-10-22

校青发[2016]42号

湖北文理学院国旗护卫队章程

       为进一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湖北文理学院国旗护卫队的良好形象,提高国旗护卫队队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国旗护卫队内部的组织纪律性,定期组织开展训练,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此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组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国旗护卫队”,简称“国旗护卫队”;

二、本组织是由湖北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领导下的校级组织,是规范我校升旗制度、宣传国旗法、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学生组织;

三、组织的宗旨是:立德、明志、奉献、成才;

四、国旗护卫队纳入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范畴。

五、组织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队员选拔要求

一、素质要求

1、热爱国旗,乐于奉献,自愿加入院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

2、尊重爱护国旗,国徽,严格遵守《国旗法》;

3、学习成绩优秀,集体团结意识强;

4、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

5、积极向组织靠拢,有严明的纪律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6、一律按要求做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7、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8、男生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中擎旗手、身高1.74以上,护旗手身高1.74以上);

9、入队人员任何人不允许佩戴耳饰、戒指,或其他任何饰物。男生不得蓄须,不得留长发,不得留光头,头发不得长于帽檐二公分,女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染发,队员与队员之间、队长与队员之间不允许谈恋爱,一经发现立刻开除;

10、在公共场合严禁吸烟、酗酒,应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形象和荣誉。

二、选拔程序

1、选拔时间:国旗护卫队于每届新生军训期间,统一公开面向大一新生招收新一届成员;

2、报名:要求入队的学生在专门设置的报名处报名,国旗护卫队正式队员从中择优录用;

3、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纪律感、时间观念;乐于奉献,有时间观念、有责任感、使命感、有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积极长期承担升降国旗任务;

(2)拥护国旗护卫队《章程》 ;

(3)招收国旗队队员的宗旨为:“爱国旗、敬国旗、护国旗”;

注:视力良好,体形得当、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军训优秀标兵优先。

4、面试:

(1)第一次面试:主要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提问,着重考察其入队动机、政治立场是否正确、对基本国旗知识的了解等理论知识;

(2)第二次考核:要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学生进行军事动作考核,从中选出动作基本合格的作为候选对象;进行军事动作技术训练;秘书部,宣传部要求笔试;

(3)第三次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视平时考勤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正式录用名单;(考核期为一个月)

(4)预备队员组成国旗护卫队,国旗队护卫所有队员必需在入队仪式中面对国旗宣誓。(考核期满一个月后进行)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湖北文理学院国旗护卫队,忠于祖国,心系国旗,严守纪律,维护文明,时刻谨记“护我国旗,壮我国威”的宗旨,以实际行动捍卫国旗的尊严。

 

第三章   队规队纪

一、队规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利益,捍卫国旗尊严;

2、国旗护卫队要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队员在执行任务和参与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时要服从安排;

4、 热爱国旗护卫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的活动,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的声誉;

5、做到品学兼优,不断提高自己。注意提高品德修养、严于律己、勤奋学习、认真训练;

6、团结一致,做到团结队友,团结同学,培养团队精神;

7、队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8、注意军容,爱护军服;

9、定期组织各项活动与评比,增加对外联系,增进队友间的友谊,提高素质;

10、认真履行自己的各项职责,努力做到“行动高于一切”;

11、严格遵守国旗护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队纪

1、每次升降旗及日常训练必须按时出勤,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自觉遵守队里的各项制度。若有违纪情况将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3、迟到或缺勤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视其自动退出本组织;

若遇特殊情况,视情节轻重,性质恶劣的违纪情况,经队里讨论给予相应处分决定。 

 

第四章  国旗护卫队岗位职责

     一、国旗护卫队干部岗位:

设置队长、副队长、秘书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国旗护卫队严格实行队长负责制;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迟到、请假;着装要整齐大方,严肃认真,动作要刚劲有力。严禁拉拉扯扯,从而影响国旗护卫队的形象;队伍行进中,要高度集中精力,全心投入,动作到位,节奏准确;要有敏捷干练、雷厉风行的军人作风。

二、队长、副队长职责:

1. 带领全队完成好各项升旗任务;

2. 带领全队完成好训练任务,提高全队人员的军事动作业务素质;

3. 负责制作国旗护卫队全年各项工作计划;

4. 带领全队队员爱护国旗,严格遵守《宪法》、《国旗法》国旗、国歌使用的规定,熟练掌握整个升旗仪式程序;

5. 带领全队严格执行国家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的习惯、作风;经常的开展政治教育活动;

6. 负责执行大型活动升旗任务的人员安排;

7. 全面掌握全队队员的思想情况,及时作好思想工作,搞好全队队员的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8.负责向指导老师汇报国旗队的日常活动及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秘书部职责

1、策划好本学年的活动,负责活动的通讯稿,策划书等稿件;

2.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工作,负责会议的场地申请,会议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总结;

3.负责办公室钥匙保管,负责记录好队员请假,迟到,缺勤等记录。

四、宣传部职责

1、负责制作全年的宣传计划,做好国旗护卫队的各种宣传工作;

2、负责不定期开展校园爱国旗、敬国旗、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3、协助秘书部组织开展活动,保证每一次活动顺利开展;

4、积极配合好队长、副队长工作。

五、队员职责:

1. 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

2. 提高自身的军事动作业务素质,按时、保质、保量的参加并完成好训练任务;

3. 学习,宣传国旗、国歌知识,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

4. 从自我做起爱护国旗,严格遵守《宪法》、《国旗法》对国旗、国歌使用的规定;

5. 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的习惯、作风;积极参加国旗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6. 积极按时参加日常会议、训练,不迟到、不早退;

7. 积极提供国旗队日常活动方案及提供对队里开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8.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9.队员要有集体团结意识,队友之间要相互团结,相互帮助,要积极配合个部门工作。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学工部            共青团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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